瑞丰高材(30024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年报 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以及《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 作制度。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 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形成的决议和意见需提交董事会 审议。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安排以及实际情况,与会 计师事务所、财务负责人共同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六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编制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提供 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