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高材(30024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制度制定与责任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完善治理结构、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协助[6] 工作原则与内容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原则[3] - 工作内容涵盖公司战略、经营、财务等多方面信息[6] 部门与人员要求 - 投资者关系日常管理部门负责信息沟通等多项工作[7] - 从事人员需具备对公司全面了解等素质[9] 管理与培训 -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制定工作办法和细则并落实[11] - 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法规并开展培训[10] 信息披露 - 不得向分析师等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避免出资委托发表报告[10] - 自愿性信息披露遵循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及时更新[14] 活动开展 - 做好股东会组织工作,为中小股东参会创造条件[17] - 定期报告后等时机举行分析师会议等活动[21] 沟通方式 - 可与投资者一对一沟通,避免选择性信息披露[25]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专人负责[30] 记录与生效 - 投资者关系活动结束后编制记录表并刊载[34]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实施[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