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后不再设置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2] - 共修订、制定28项公司治理制度,5项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 - 《宝光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2项制度修订生效前提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通过股东大会审议[4] 公司设立与股份 -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发起人合计出资10800万元,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认购5500万股,持股比例50.92%[9]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5800万股,每股金额为1元[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及子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情形及处理时间要求,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0]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0]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12]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控制权等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13][14]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会议次数从两次增加到四次[27] -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时限从会议召开3日前变为5日前[28] 董事会构成 - 修订后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外部董事人数超董事会全体成员半数,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25] 各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30] - 战略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外部董事占多数,董事长担任主任委员[31] - 提名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31]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外部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主任委员[3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34] - 公司连续三年内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三个年度年均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数额的30%[35]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34] - 《公司章程》修订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41]
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