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宝光股份宝光股份(SH:600379)2025-10-13 19:31

制度修订与实施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于2025年10月10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35]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7]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7] 管理机构与责任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秘为管理负责人[2] - 审计委员会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3] 信息流转与保密 - 未经董事会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泄露内幕信息,对外资料经董秘审核[13] - 内幕信息一般在所属部门内流转,跨部门或子公司流转需负责人批准[14] - 公司向相关方提供未披露材料或信息属内幕信息,接收人负有保密义务[43] 登记与备案 - 公司记录内幕信息各环节知情人名单及相关信息供查询[16] - 相关人员及股东等内幕信息知情人配合登记备案[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26] - 董事会办公室要求知情人填报信息并保存至少10年[25] - 经办人2个工作日内将文件原件报送董事会办公室存档[19] 违规处理 -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处罚结果2个工作日内报陕西证监局备案[28] - 违规经济处罚罚款额分2000元、3000元、5000元[29] - 公司对违规知情人可采取经济、行政处理、行政处分[30]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等事项致股价异动应立即告知董秘[24] - 外部单位无依据要求敏感信息资料公司应拒绝报送[25] -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受制度约束[27] - 内幕信息流转涉及行政管理部门按一事一记登记信息[38] - 对外信息报送需经多级审核[41] - 公司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等相关文件[36] -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记录交易阶段等信息[50] - 内幕信息知情人需签署保密协议,承诺不泄露、不交易[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