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宝光股份宝光股份(SH:600379)2025-10-13 19:31

制度修订 - 制度于2025年10月10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亦同[5]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60日内,独立董事需听取公司情况汇报并实地考察[2] - 独立董事应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5] - 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5] 年报工作流程 - 公司应制订年报工作计划并提交独立董事审阅[3] -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报审计机构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提交相关资料[3] - 年报审计机构进场前,独立董事会同审计委员会沟通了解审计安排等资料[3] - 年报审计机构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议前,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问题[3] 延期规定 - 2名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资料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