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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宝光股份宝光股份(SH:600379)2025-10-13 19:31

(2025 年 10 月 10 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 用,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 《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责,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每会计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独立董事需要及时听取管理层和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对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及财务方面的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并尽量亲自参与有关重大项目的实地考察。公司要做好以 上工作的安排,并做好书面记录,相关文件应由当事人签字。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存在涉嫌违法违规行为时,应督促相关方立即纠正或停止,并及时向公司董事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相关监管机构报告。 第十条 如果公司出现重大风险事项,上海证券交易所根据情况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