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10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其 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明确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内部 审核程序,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 临时报告中豁免披露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际 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