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光股份(600379) - 宝光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宝光股份宝光股份(SH:600379)2025-10-13 19:31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开四次定期会议,分别在特定时间召开[5]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紧急情况可豁免[7] - 8种情形下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临时会议[9] - 通知发出后,定期会议变更提前3日通知,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董事认可[10] 提案相关 - 经理层提案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后报告[13]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提案由办公室起草并报告[13] - 须经独立董事会议审议事项,全体过半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3] 会议召开形式与要求 - 会议原则现场召开,也可非现场或结合[15] - 全体董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6] 决议相关 - 对外担保决议须出席董事2/3以上同意[21] - 关联交易决议须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1] - 聘任或解聘财务总监经审计委员会过半同意后提交审议[27] - 风险投资项目经战略与ESG委员会评审后报董事会[30] 子公司管理 - 全资等子公司及分公司工商手续完成15日内报送执照和章程存档[33] - 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由公司推荐[35] - 全资等子公司及分公司按季报财务报告,半年报生产经营总结[34] 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审计、战略与ESG、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41] - 审计等三个委员会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1] - 战略与ESG委员会外部董事占多数,董事长任召集人[42] 规则相关 - 规则经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议通过后生效[44]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4] 文件保存 - 董事会会议决议书面文件和记录保存10年[21][23]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