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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维光电(688401) - 路维光电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SH:688401)2025-10-13 19: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1/3,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7] - 近3年有违法犯罪记录不得任职[7][8] - 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0] - 选举2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0]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辞职或被解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0][11] - 连续2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3]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5]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10年[16]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2]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4] 信息披露与资料提供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 履职信息应及时披露[19] - 专门委员会会议会前3日提供资料[18] - 会议资料保存10年[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