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688401) - 路维光电董事会议事规则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SH:688401)2025-10-13 19:46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任期3年[6]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1/2,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且含会计专业人士[6]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以上,召集人为会计专业独董[6][8] 审议规则 - 6种交易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涉资产总额占近一期审计总资产10%以上[11] - 交易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等经独董过半数同意后由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近一期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所有对外担保行为须董事会审批,部分需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批需特定同意比例[14]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经独董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 会议相关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不能履职时由董事推举他人履行[14][15]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组织协调,安排议程等[10] - 特定主体可提议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2次会,定期和临时会提前不同时间通知[17] - 定期会议书面通知变更需在原定日前3日发出[18]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应建议撤换[21][22] - 任期内连续12个月未出席超总次数1/2,董事书面说明并披露[23]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3] - 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表决一人一票[24][27] - 董事回避表决时,关联董事不得代理,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7]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十年[33]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34] -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时间为2025年10月[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