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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维光电(688401) - 路维光电股东会议事规则
路维光电路维光电(SH:688401)2025-10-13 19: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9]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11] - 公司发生的交易满足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标准之一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4]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财务资助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6] 股东会流程规定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18]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是否同意召开[12][13]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2][13]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出通知[21]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审计委员会不召集时可自行召集[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应在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25]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25]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8]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9] 股东会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42]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43]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45]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45] - 股东会对关联交易事项决议,普通事项需出席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事项需2/3以上通过[44] 其他规定 -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或未投的表决票视为弃权[48] - 股东会决议公告应列明出席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及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等[48]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应在决议中作特别提示[49] - 董事会换届选举,新任董事就任时间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或指定之日起开始[50]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方案[50]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0]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后的次日公告该决议[5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54]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56] - 会议记录应保存10年[58] - 公告等信息需在符合规定的媒体和上交所网站公布[60] - 规则中“以上”“内”“不超过”含本数,“以外”“低于”“超过”不含本数[60]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61]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最终修订及批准权属于公司股东会[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