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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股份(000534) - 万泽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万泽股份万泽股份(SZ:000534)2025-10-13 19:47

万泽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 科学决策,规范董事会的议事、决策程序,更好地发挥董事会决策中心作用,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 包括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名。 第二章 董事会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1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 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 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