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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泽股份(000534) - 万泽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万泽股份万泽股份(SZ:000534)2025-10-13 19:47

万泽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 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股东会的召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