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000534) - 万泽股份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万泽股份万泽股份(SZ:000534)2025-10-13 19: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8]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7][8] - 董事会同意召开,需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8]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15日前通知[11] 股东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1]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1]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1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2]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3]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25] - 公告或通知应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刊登[27]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抵触时按公司章程执行[27] - 本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27]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7] - 公司董事会日期为2025年10月13日[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