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000534) - 万泽股份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修订稿)
万泽股份万泽股份(SZ:000534)2025-10-13 19:47

信息披露时间要求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9] - 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9] - 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9]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9]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9]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10] 关联交易披露标准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披露[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披露[12] 主要资产披露标准 -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被抵押、质押或者报废超总资产30%需披露[14] 信息披露管理 - 公司信息披露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22]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对外信息披露等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22]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负责信息披露管理工作,文件资料保管期限不少于10年[22] 信息报告责任人 - 公司总部各部门及分、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第一责任人[24] - 持股5%以上大股东应指定联络人报告信息[24] 重大信息披露 - 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大股东出现重大信息应及时通报并披露[25] 信息保密与披露 - 公司董事等内部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27]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应立即披露[27] 违规处理与采访管理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将受批评等处分[28] - 接受采访等须由董事会秘书统一安排,稿件须审核[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