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瑞股份(002353) - 公司章程修正案(2025年10月)
杰瑞股份杰瑞股份(SZ:002353)2025-10-13 20:3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3,855,833元[2]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79,800,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4]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23,855,833股,均为普通股[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4] - 公司股票符合特定条件时可因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收购本公司股份[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6]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9] 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4] 会议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5]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股东会)[15] 会议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2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1] 表决与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7]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委托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7] 董事与高管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41] - 公司设总裁1名,副总裁若干名,均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59] 审计与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64]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75] 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 - 修订条款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后,授权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