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瑞股份(002353)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报告义务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它关联人等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2] 报告事项 - 非日常经营重大交易中第3、4项无论金额大小均应报告[4] - 关联交易不论数额大小都应报告[5] - 涉案超1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诉讼需报告[5] - 连续十二个月内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累计达标准适用规定[5] - 除董事长、总裁外其他董事等无法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报告[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7] -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等重大变更事项需报告[6] -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其它重大事件需报告[7] 报告流程 - 无法判断信息重要性须向证券部咨询[8] - 董事长督促董秘做好信息披露,报告义务人向董秘报告重大信息[10] - 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应预报可能信息[10]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按规定报重大信息进展情况[10]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时应立即报告并尽快报书面文件[9] - 证券部和董秘分析判断上报信息,决定处理方式并保存[10] 制度要求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12]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制定内部报告制度,指定联络人并报证券部备案[12] - 高管敦促各部门和下属公司做好重大信息报告工作[13] 责任追究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违规由其承担[13] - 未经董事会批准擅自披露重大信息,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