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股份(603779)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 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期间如有成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视为同时自动 离任战略委员会成员,并由董事会根据本细则第三条、第四条规定补 足战略委员会成员。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组,由公司总经理任投资评审 1 / 4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组组长。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 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 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 事会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 事长、二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