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股份(603779)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 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决策和执行机构,依照《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会 的授权,确定职权范围并行使职权。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董事一人一票的原则, 按照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并在公司董事会闭会期间按照《公 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董事会授予董事长的相应职权。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会议须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除董事 须出席外,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列席董事 会会议。 第五条 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董事长不能履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 务。 第二章 董事会会议通知与准备 第六条 董事会召开定期会议,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