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股份(603779)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筹资内部控制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筹资内部控制制度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筹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条 公司筹措资金应比较各种资金筹措方式的优劣和筹资成 本的大小,要讲求最佳资本结构,确定所需资金如何筹措。 第五条 筹资业务的授权人和执行人、会计记录人之间应相互分 离。确保办理筹资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同一部 门或个人不得办理筹资业务的全过程。 第二章 分工及授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或"公司")筹资活动的内部控制,保证筹资活动的合法性和效 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筹资是指本公司通过金融机构(包括经批准 设立的其他境内外财务公司)借款、发行公司债券和股票三种方式取 得货币资金的行为。 第三条 公开募集资金的管理详见《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六条 董事会是公司资金筹措管理的决策机构,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证券部、财务部负责人组成筹资管理工作领 导小组。 第七条 筹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应建立定期或不定期的会议制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筹资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