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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龙股份(603779) -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威龙股份威龙股份(SH:603779)2025-10-14 16: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4] - 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职权与职责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5] - 主要职责包括监督评估内外部审计、审核财务信息披露、监督内部控制等[9]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三天通知成员[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7] - 成员与会议讨论事项存在利害关系须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见时由董事会直接审议[17]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采取多种方式表决[20] - 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21] - 可邀请相关人员列席会议并提供信息[21] 其他规定 - 审计工作组为决策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12] - 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过程中需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审计时间安排等[13] - 成员委托他人出席会议应提交授权委托书,且不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19] -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包含多项内容[19] - 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罢免其职务[21] - 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支付[2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 - 董事会应在年度工作报告中披露委员会过去一年工作内容[22] - 出席会议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