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尔康(603205) - 健尔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健尔康健尔康(SH:603205)2025-10-14 17:0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600万元[7]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9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5600万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东与股份 - 发起人陈国平认购股份6934.05万股,占比77.045%[15] - 发起人常州和聚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股份630万股,占比7%[15] - 发起人荀建华认购股份441万股,占比4.9%[15] - 发起人郭息孝认购股份364.95万股,占比4.055%[15]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3]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3]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等违反规定的,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8]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向法院提起诉讼[30] 股份收购与注销 - 公司因减少注册资本情形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因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7]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3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董事一名,独立董事三名[8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7]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22] - 现金分红条件满足时,每年以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6] 公司合并、分立与减资 - 公司合并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41] - 公司分立应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142]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9] - 公司出现解散事由应在10日内公示[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