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组织架构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员[7] -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部,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7] 会议与报告安排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召开会议,审议审计部工作计划和报告,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11]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12]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并出具报告[12] 人员配置与职责 - 审计部应配置专职人员且不少于一人,设专职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8][9]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督促内部审计计划实施[11] - 审计部对公司各内部机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收支等进行审计,协助建立反舞弊机制[11] 发现问题处理 - 审计部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及时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12][13] - 审计部有权要求有关单位报送资料,对重大风险可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报告[14] - 如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需做专项说明[20] 其他要求 - 审计委员会需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董事会应形成决议[17]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时,应要求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9]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18] - 被审计对象需整改问题,审计部负责督促和跟踪检查[20][21] - 审计部按要求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应征求被审计对象意见[23][25] - 审计部门项目结束后建立内部审计档案,1年内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27] - 审计工作底稿等保管期限为十年[26] - 公司应对内部审计人员工作监督评价,发现问题追究责任并报告深交所[28] - 本制度解释权、修订权属公司董事会[31]
太龙股份(300650) - 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