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龙股份(30065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太龙股份太龙股份(SZ:300650)2025-10-14 17: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8][9] 会议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10日内反馈是否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7][8][9] - 董事会同意后,应在作出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7][8][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4]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4]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通知[14] 会议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选举规定 - 特定情况采用累积投票制[28] - 当选董事人数不足有相应补救措施[29] - 董事会人数未达规定有相应处理办法[29]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半数以上董事推举董事主持股东会[25]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成员推举成员主持股东会[25] 投票与表决 - 现场出席人数及股份总数以会议登记为准[28] - 股东不得重复委托授权[24] -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签署有公证要求[23] - 特定情况下股东代理人表决仍有效[23]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42]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2] - 分拆子公司上市等提案有额外表决要求[45] - 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30%需特别决议通过[45]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2] - 关联股东表决应回避[32][33] - 超比例买入股份部分限制表决权[35] - 公司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36]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37]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39] 决议相关 - 会议记录保存10年[48] - 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49] - 股东会决议由董事会组织贯彻[51] - 派现等提案应在2个月内实施[51] - 决议执行情况由总经理向董事会、董事会向下次股东会报告[51] - 审计委员会实施事项向股东会报告,必要时先通报董事会[51][52] 公告与通知 - 公告或通知指在指定媒体刊登信息[54] - 股东会补充通知在同一指定媒体公告[55] 规则权属 - 规则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修订权属股东会[56] 文档时间 - 文档时间为2025年10月[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