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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股份(300650)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太龙股份太龙股份(SZ:300650)2025-10-14 17:16

太龙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其行为,更好地 发挥其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太龙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履行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须具有以下任职资格: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 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