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城(600658)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电子城电子城(SH:600658)2025-10-14 17:31

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和自然人属关联人[5][6] - 公司下属分公司等发生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比例适用规定[7] 关联交易价格与审议 - 关联交易价格应在公允范围,无确凿证据表明公允应终止交易[8]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与关联人交易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提交股东会审议[13] 关联交易实施与管理 - 关联交易累计金额达标准应按规定执行并经批准实施,变更需重新报批[14] - 关联交易实施部门应定期书面报告情况,有损公司利益应中止执行[15][16] - 关联交易会计和税务处理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8][19] - 关联交易记录应完整准确备查,相关部门需保存并备案通报[20] 关联方资金往来 -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应限制占用资金,注册会计师需出具专项说明[17] - 公司被关联方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可探索金融创新方式但需报批[22] - 严格控制关联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占用资金,有多项规定[18] 关联人信息管理 - 公司应掌握关联人基本情况并定期跟踪更新,异常时采取措施[20] - 下属分公司等应向关联人索取资料并每季度备案通报[21] 办法实施与解释 -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董事会审批和解释[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