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精工科技(002006)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精工科技精工科技(SZ:002006)2025-10-14 17:31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任职且支取薪酬的董事长、副董 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董事会聘任的总裁、(高级)副总裁、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