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科技(00200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会议通知与召开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通知提前三天送达,紧急情况全体一致同意可不受限[3]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4]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7] 决策与职权 - 特定事项经会议讨论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特别职权前需会议过半数同意[6]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7] - 公司保障会议前提供运营资料等工作条件[7] - 出席会议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7] - 年度述职报告应含会议工作情况[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