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科技(002006)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修订稿)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有效地 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