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科技(002006) - 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资金,指公司所拥有或可支配的现金、银行存款、金融 票据、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产。本制度所指资金管理范围包括投资资金、融资 资金、营运资金。日常费用开支按公司的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投资资金指对外风险和非风险投资、固定资产投资等资金支出; 融资资金指公司为了弥补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缺额,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法律允 许的主体借入资金或提供对外担保等资金支出; 营运资金指流动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后的余额,管理重点为采购资金管理、应 收预付管理、其他往来管理。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子公司)。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资金控 制与管理,完善内控制度体系,健全资金统一调控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控制财务风险,保障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