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科技(002006) -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经营及 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重大经营及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 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浙 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总体原则为: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 序化、投入产业效益化。 第三条 公司投资发展部为公司管理投资事项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 规划、论证、监控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的宏观监控。其他重大经营事 项分别按照业务归属,由各直属职能部(事业部)、研究院、产业(控股子公司)等 分别管理。 第二章 决策范围 第四条 依据本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及重大投资事项包括: 公司发生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工 1 董事会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公司董事长、总裁有权批准 和签订日常经营事项有关合同; 除前款规定外,公司根据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