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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002006) -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精工科技精工科技(SZ:002006)2025-10-14 17:31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尚未以合法方式公开的、所有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财务数据、统计数据以及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刊物或网站上正式公开。 第四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对外信息报送和使用的统一管理部门,公司 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应按照本制度规定履行相关对外报送信息的审核管理程序。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临 时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内幕知情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 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洽谈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 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公司网站、公司内部刊物、投资者调研活动等方式。 第七条 公司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不得向无法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