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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工科技(002006) -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订)
精工科技精工科技(SZ:002006)2025-10-14 17:31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的风险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是指公司在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范围内 进行的包括证券投资、房地产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认定的其他风险投资行为。 其中,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 债券投资以及深交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以扩大主营业务生产规模或延伸产业链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三)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四)以战略投资为目的,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百分之十, 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