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中集团(3004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辞任与披露 - 公司应在董事辞任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5] 任职限制 - 因贪污等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不能任职[10]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董事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未逾3年不能任职[10] 离职手续与义务 - 董事及高管正式离职3个工作日内办妥移交手续[11] - 任期结束后三年内忠实义务仍然有效[12]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12] - 所持公司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12]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追责复核 - 离职董事、高管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15日内申请复核[14]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执行[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