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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中集团(30042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立中集团立中集团(SZ:300428)2025-10-14 18:01

关联人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一致行动人或自然人为公司关联人[9][10] 关联交易事项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事项[16]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无对应价格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无法确定则双方协商[20]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总额低于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总额低于300万元或在300万元以上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由公司总裁批准,总裁本人或其近亲属为关联交易对方时由董事会批准[25]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总额在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总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批准并披露[26] - 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提供担保除外)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需聘请证券服务机构对交易标的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25] 关联交易豁免 - 与日常关联交易、与关联人等各方均以现金出资且按出资比例确定权益比例、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情形,关联交易可免于审计或评估[26] 关联交易累计计算 - 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的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相关规定[26] 关联人信息报备 - 公司董事等人员应将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关联人情况告知公司,公司及时报证券交易所备案[13][14] 关联交易跟踪 - 公司财务部门应对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跟踪,结清价款,跟踪产品或原材料市场价格及成本变动并报董事会备案[23]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审慎向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委托理财[27]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27] - 公司为持有5%以下股份的股东提供担保,有关股东需在股东会上回避表决[27] 关联交易表决回避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部分股东应回避表决[31] 日常关联交易 - 公司可按类别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年度金额,实际超出预计需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首次发生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和披露[32] - 公司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日常关联交易[33]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和披露[33] 关联交易特殊规定 - 公司与关联人部分交易可免予按本制度履行义务,部分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33][35] 关联方变更申报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及时申报关联方变更,董事会秘书更新名单[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