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与重大资产事项 - 审议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的关联交易[4]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5]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6] 融资与股票发行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5] 担保事项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10] - 六种情形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0]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10]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书面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6]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等规定[18]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1]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33] 决议通过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6]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6] 其他规定 - 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等以外的其他股东[31] - 公司董事会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2]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需列明相关内容[39]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等,2025年10月14日生效[46]
天岳先进(688234)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