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岳先进(688234)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下属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如有)应参照本 制度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四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的股份,或者虽然持有 不足50%的股份但能够通过决定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当选或者以协议等其 他安排实现控制的公司。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规则(以下统称"公司股票 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天岳先进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股东、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审 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防范担保风险。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