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顺(香港)(00411) - 於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二日(星期三)举行之股东週年常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
於 二 零 二 五 年 十 一 月 十 二 日(星 期 三)舉 行 之 股東週年常會適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附註一) | 地址為 | | | | --- | --- | --- | | 為持有 | (附註二) | 股 南 順(香 港)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普 通 股 股 份 之 註 冊 持 有 人, | | 茲委任 | (附註三) 大會主席 或 | | | 地址為 | | | 南 順(香港)有限公 司 (於香港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411) 為 本 人╱吾 等 之 代 表,代 表 本 人╱吾 等 出 席 及 代 表 本 人╱吾 等 於 二 零 二 五 年 十 一 月 十 二 日(星 期 三)中 午 十 二 時 正 假 座 香 港 新 界 大 埔 大 埔 工 業 邨 大 富 街 二 十 一 號 南 順 大 廈 三 樓 舉 行 之 本 公 司 股 東 週 年 常 會(「大 會」)或 其 任 何 續 會,藉 以 考 慮 並 酌 情 通 過 召 開 本 大 會 之 通 告 所 載 之 決 議案,並於本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代表本人╱吾等及以本人╱吾等之名義依照下列指示就該等決議案投票,倘無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