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审议事项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4] - 交易涉及多项指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净资产50%以上且有对应绝对金额要求的方案需股东会审议[5]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对外担保行为需股东会审议[6]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6]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0] - 董事人数不足6人等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2]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5][17]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出召开通知[15]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27] - 第一大股东提出新分配提案,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前10天提交董事会并公告[28] - 董事会提出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案,应提前30天通知并说明原因[30] - 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33] - 召集人应在召开股东会5日前披露有助于股东决策的资料[33] 投票相关 - 投票代理委托书至少在会议召开前24小时备置[24]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47] - 采取累积投票时,股东持有的表决票数等于所持股份数额乘以应选董事人数[49] - 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50] - 每位当选董事的最低得票数必须超过出席股东会有投票权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51]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部分议案网络投票视为出席,未表决或不符合要求的按弃权计算[49]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51] 决议规则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时,需特别决议通过[55] - 股东会关联交易表决,普通事项需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6] 其他规定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股份,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总数[4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无法立即答复的股东质询和建议,应在一个月内或股东会确定的日期内答复[51] - 若会议主持人对表决结果有怀疑或股东有异议,可组织点票[52]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0年,若表决事项影响超10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62]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69]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自决议作出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则消灭[69] - 规则修改由董事会提出修正案,提请股东会批准后生效,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74][76]
潞化科技(600691) - 山西潞安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