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水务(603291) - 江苏联合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联合水务联合水务(SH:603291)2025-10-14 19:02

资金支取与置换 - 公司1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应通知保荐机构等[7]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可置换自筹资金[11] 募投项目管理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或投入未达计划50%,需重新论证[11] 资金使用限制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非保本、不得质押[13]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5] - 12个月内累计用超募资金永久补流或还贷不超总额30%[16] 节余资金处理 - 单个项目节余低于100万或5%,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7] - 全部完成后节余超净额10%,需股东会审议[18] - 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或5%,定期报告披露[18] 监督与制度执行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募投进展,出具专项报告[24] - 年度审计聘请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披露[24] - 制度经股东会批准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