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特气体(688268) -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确保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工作规范、有效,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地发展,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华特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交易"包括:对外提供担保、对外投资及对外提供财 务资助,涉及关联交易的决策权限,除需依据本制度执行外还需依据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章 对外担保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人提供的保证、抵押或质 押,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对于向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之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公司控 股子公司须在其有权决策机构做出决议前,及时通知公司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控股子公司是指公司持有其5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