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含四名非独立董事、一名职工代表董事、三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副董事长各一人[5] 审议事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六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批准(除担保、财务资助)[10] - 提供担保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12] - 财务资助事项除全体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特定控股子公司可免[13] - 关联交易事项(除担保、财务资助)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批准[14]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8] - 董事会临时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口头或电话通知并说明[18] - 董事会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不足三日会议顺延或全体董事认可后按期召开[21]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变更需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认可并记录[21]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3] - 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特殊规定从其规定[30] - 董事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31] - 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33]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问题,可要求暂缓表决[33] 其他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35] - 本规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9]
华特气体(688268) - 董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