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瑞茂通(600180) - 瑞茂通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瑞茂通瑞茂通(SH:600180)2025-10-14 19:02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 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 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范围内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合 法权益,明确股东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以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及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作出决议; (七)修改《公司章程》; (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