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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600180) - 瑞茂通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瑞茂通瑞茂通(SH:600180)2025-10-14 19: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股东会仅选举一名董事时,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实行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时,为确保独立董事当选符合规定,公司 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进行。具体操作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 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表决权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 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选举非独立董事时,出席会议股东所拥有的投票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 总数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积,该部分投票表决权只能投向该次股 东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年10月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分 行使权利,参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董事人数之积, 出席会议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表决权全部投向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 有的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