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11]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提前解除需及时披露理由和依据[11]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11] - 辞职或被解除致比例不符,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2] - 拟辞职使比例不符,履职至新任产生,六十日内补选[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8]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30] 公司支持措施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33]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3] - 董事会会议通知按时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34]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6]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6] 津贴与履职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6] - 在年报编制和披露中履职尽责[38] - 可在特定阶段与会计师沟通意见[39]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3]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的股东[44]
瑞茂通(600180) - 瑞茂通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0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