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微电子(688699) -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 幕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以维护信 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有效防范内幕交易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关于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 长为主要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 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 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七条 本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