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信息报告标准 - 重大工程中标金额2亿元及以上需报告[6] - 重大合同签订金额2亿元及以上需报告[6]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涉及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需报告[8] - 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8]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8]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报告[9]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或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达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报告[12,7] 报告流程与责任 -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在重大事件最先触及特定时点后应向董事会秘书预报重大信息[15] - 负有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员应在知悉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并在24小时内递交书面文件[17] - 公司实行重大信息实时报告制度[20]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直接责任人[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组织内部信息传递,判定处理方式并提请审批披露[20] -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指定信息报告联络人并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21] - 公司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敦促重大信息收集报告工作[21] - 未及时上报重大信息导致违规或损失,公司追究责任人责任[22] 制度生效 - 本制度于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26]
西子洁能(002534)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10-14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