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00268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 书工作制度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河 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 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下列资格: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和协调能力, 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