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00268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 豁免制度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 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 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应当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 《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相关规定中可暂缓、豁免情形后决定是否暂缓、 豁免披露,并接受深交所对相关信息暂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