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002688) - 内部审计制度
审计中心人员与职责 - 配置不少于三人专职从事内部审计工作[5] - 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专门工作机构,对其负责[5] 审计工作安排 - 会计年度结束前两月提交次年度计划,结束后两月提交年报[9]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内审情况[8] - 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0]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控评价报告[14] - 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报告工作[14] - 至少每季度审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18]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审计[18] - 重要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5][16][17] 报告审议与披露 - 内控评价报告经审计委员会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年度报告披露时在媒体披露内控评价和审计报告[21] 相关责任与处理 - 董事会对内控负责[3] - 审计委员会指导监督审计中心并向董事会报告[8] - 审计委员会根据报告对内控有效性评估并报告[15]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报告,董事会作专项说明[22] 资料保存与奖惩 - 内审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1] - 对突出贡献人员表扬奖励[24] - 对违规人员和单位视情节处理[24][25]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