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河生物(00268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金河生物金河生物(SZ:002688)2025-10-14 20:4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10%以上股份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8] 提案相关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提案[11]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通知公告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2 - 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2] 投票规则 - 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 买入违规超比例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1] - 30%及以上权益股份股东,董事选举用累积投票制(仅选一名董事除外)[23] - 选举独董或非独董,投票权总股数为持股数与拟选人数乘积[23] - 公开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除法定条件外无最低持股比例限制[21][22] - 选举两名以上独董实行累积投票制[23] - 发行优先股审议需对十一项事项逐项表决[24] - 同一表决权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25] 决议公告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列明出席会议相关信息[26]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公告作特别提示[26] 会议记录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8] 方案实施 - 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派现、送股或转增股本方案[29] 回购决议 - 回购普通股决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9] 决议撤销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31] 章程制定 - 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列明股东会有关条款[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