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通知与核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前需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核查并提示风险[3]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委托公司向深交所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5] 股份变动披露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变动后两个交易日内,深交所公开变动相关内容[6]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7] 股份转让限制 - 9种情形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8]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10] 股份锁定与解锁 - 公司上市满一年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证券账户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13] - 每年第一个交易日,按25%计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并解锁相应流通股[13] 限售解除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限售条件股份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13] 离任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14] 买卖时间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5]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15] 收益归属 - 公司董事和高管将所持本公司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5] 内幕交易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买卖公司的证券,或泄露该信息,或建议他人买卖该证券[16] - 公司董事和高管应确保其配偶、父母等不发生因获知内幕信息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16] 增持与披露义务 - 公司董事和高管如主动披露本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应遵守《股份变动管理指引》[18] - 公司董事和高管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比例达到规定的,应履行报告和披露等义务[18] 融资融券规定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应遵守相关规定并向深交所申报[18] 违规处罚 - 公司董事和高管买卖本公司股票违反规定,将被处分、处罚,情节严重追究刑事责任[18]
金河生物(00268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