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应通知保荐人或独财顾问[6] 项目论证 - 募集资金到账后,投资项目搁置超一年,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1] - 超过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募集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11] 节余资金使用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项目净额10%,按规定程序使用[13]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达或超项目净额10%,使用需经股东会审议[13] - 单个或全部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项目净额1%,使用按规定程序[13] 协议相关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签后可使用资金[6] - 银行三次未及时提供对账单等情况,公司可终止协议并注销专户[6] - 三方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在一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公告[8] 项目延期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无法如期完成,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情况[12] 资金置换 - 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支付困难时自筹支付后六个月内置换[14]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应为安全性高的非保本型产品[14] 流动资金补充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主营业务相关生产经营活动[16] 投资计划调整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使用金额差异超30%,公司应调整投资计划[24]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3]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23]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25] 超募资金使用顺序 - 超募资金应按补充项目资金缺口、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顺序使用[18]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要求 - 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需满足到账超一年等要求[21] 违规处理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追究当事人责任,造成损失责任人承担法律责任[26]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按有关规定执行[2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制度经公司股东会批准生效实施,修改亦同[28] 公司与时间 - 公司为山东豪迈机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9] - 时间为2025年10月[29]
豪迈科技(00259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